7月11日,泰州城投集团召开混改企业规范运行工作会议,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周进华主持会议,7家混改企业负责人、集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并作交流发言。
会上,7家混改企业负责人结合各自企业实际,直面问题,剖析根源,汇报了存在的问题和规范举措。集团相关部门通报了部分企业作风效能不扎实、内控制度执行不力、 “三会一层”决策机制不严等问题,并结合各自职责提出合理化建议。

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周进华就混改企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五点要求:
1.筑牢治理根基:要求各混改企业严格遵循《公司法》、股权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,确保“三会一层”权责清晰、运转有效。重点落实重大决策党委前置研究、规范董事会、股东会决策程序,杜绝管理层越权决策,保障各方股东权益。
2.强化穿透监管:集团业务部门要扛起主体责任,实施“穿透式监管”,紧盯重大投资、关联交易、资金管理、产权流转等核心领域;进一步完善全业务覆盖的内控制度体系,严格决策程序与报告机制,实现集团监管闭环。
3.严控运营风险:要求各混改企业严守中央八项规定,深化作风治理,规范商务接待与费用管理;加强高风险岗位人才建设、强化合同与招采流程管控,严防关联交易风险;持续加强对投资合理性、财务真实性及经营合法性的监督。
4.构建大监督格局:各部门要打破壁垒,强化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。混改企业内部须健全自查自纠机制,主动对接集团职能部门,形成纵向到底、横向到边的“联防联控”监督网络。
5.培育合规文化:深化全员法规制度培训,特别是新《公司法》等核心法规宣贯,推动“主动合规”意识入脑入心,营造“人人守规、事事合规”的企业生态。 周进华强调,混改企业规范运行是深化国企改革、守护国有资产安全的生命线。各企业负责人须切实扛起主体责任,集团各部门要履行好监督指导职责,以“时时放心不下”的警觉和“动真碰硬”的担当,确保混改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,为集团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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